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編制人員結構,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經研究確定,2013年平原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近幾年從我縣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中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
3、在部隊服役期間和退役后無違法亂紀行為。
二、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至2013年11月9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平原縣民政局三樓會議室
3.所需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交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平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報名登記表》,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確認后于201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到民政局安置辦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形式: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2.考試內容:高中知識范圍內的語文、數學、政治知識,分別為40分、40分和20分。設一張試卷,共100分。
3.考試時間: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4.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公示
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及入圍情況在縣民政局公示三天。
(五)體檢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入圍人員,按通知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需提交準考證、退伍證,體檢費用自理。因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從未錄取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六)錄用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以招考計劃單位接收人數為基準,入圍人員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愿選擇單位。入圍人員需在接到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單位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剩余職位依次遞補。
對錄用人員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退役士兵必須聽從分配,并按規定時間到就業單位報到,如不聽從分配或分配后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嚴格監督程序。整個考試錄取過程,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民政局全程參與,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對違犯考試紀律和弄虛作假者,取消安置資格。
平原縣大學生退役士兵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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