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經研究,2011年黃山區教育系統計劃招聘教師13名,其中高中教育階段4名,義務教育階段3名,學前教育階段6名(詳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選調教師2名(詳見選調崗位、人數及要求)。
本次招聘、選調方案和計劃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于6月10日通過黃山區政府網(http://www.hsq.gov.cn/)、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cw.hsq.gov.cn/)、黃山區教育網(http://www.hsqedu.cn/)等相關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選調信息。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學段 | 招聘崗位 | 人數 | 要 求 |
高中階段 | 計算機 | 1 | 1、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對口;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正在認定教師資格的,需認定機構出具證明)。 |
體 育 | 1 | ||
美 術 | 1 | ||
心理健康教育 | 1 | ||
義務階段 | 小學語文 | 1 | 1、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對口;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正在認定教師資格的,需認定機構出具證明)。 |
初中政史 | 1 | ||
初中地理 | 1 | ||
學前教育 | 幼兒 | 6 | 1、學歷:中師及以上學歷,具備教師資格;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對口; 4、音樂專科畢業和具有一年以上幼教從教經歷的英語專科畢業生亦可報考(一年后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
三、選調崗位、人數及要求
選調單位 | 選調崗位 | 選調人數 | 要 求 |
甘棠小學 | 體育 | 1 |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專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專業對口。 4、工作年限:工作滿2年。 5、年度考核:近三學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
小學語文 | 1 |
四、招聘、選調原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德才兼備、擇優選用;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招聘、選調崗位與報考人數原則上不得少于1:3,招聘、選調崗位中的緊缺專業崗位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沒有達到1:3的,經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21-27日共5個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3、報名地點:黃山區教育局人事科(區教育局四樓),聯系電話:0559-8530277; 4、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情況進行審查; 5、注意事項: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高校畢業生未發畢業證的,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報考)、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A4紙復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選調考生還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報名費筆試45元/科,共90元。面試費80元/人(領面試準考證時交)。 六、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進行。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總分; 2、筆試分專業知識科目和綜合知識科目兩部分,合成總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占80%,綜合知識占20%。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所報考學科相應學段《課程標準》規定的知識內容。心理健康教育考試范圍是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幼兒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安徽省省編教材。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相關內容。 3、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選調崗位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進入面試; 4、筆試時間為7月2日。7月1日下午(2:30-5:30)領取筆試準考證; 5、面試時間為7月6日。7月5日下午(2:30-5:30)領取面試準考證; 6、面試為100分,當場亮分。面試時間為25分鐘(試教時間為20分鐘,答辯時間為5分鐘)。面試人員提前40分鐘準備; 7、對報考本次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生,請于報名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區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在統考成績合成前分別在《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上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七、體檢與考核 根據筆試與面試合成的總成績,按所招聘(選調)崗位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與考核對象。體檢工作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試行)》和規程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和考核由人社局、監察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報考本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選調人員不參加體檢。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核均合格者為擬聘用人選,在黃山區政府網、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黃山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審查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擬聘人員,原則上均補充到農村學校(幼兒專業聘用兼顧城鄉崗位需求)。 擬選調人選,在黃山區政府網、黃山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區教育局報送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九、其它 1、本次招聘、選調工作在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參與指導、區監察局全程監督。 2、未盡事宜,報請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黃山區人社局 黃山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