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倉教育事業的發展,為進一步做好教育教學的保障工作,經市教育局審核、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聯席會議批準,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校務會議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務管理員1名,校醫1名,后勤保障員1名,現公布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教務管理員1人
1.基本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事務處理能力和應對壓力的心理素質。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學歷與資質:
①大專及以上學歷;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服從安排;③為人穩重踏實,服務態度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④能夠負責學校日常課務與考試的安排、學籍管理、各項平臺管理等教學輔助工作;⑤具備一定的計算機及常用辦公軟件應用能力;⑥具備相關經驗、信息技術能力突出者優先。
4.其他要求:能服從學校安排,完成臨時性工作。
(二)校醫1人
1.基本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事務處理能力和應對壓力的心理素質。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學歷與資質:
①大專及以上學歷,醫護相關專業;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服從安排;③為人穩重踏實,服務態度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④持有執業醫師資格或護士資格證,有處理學生突發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術和能力;⑤有校醫工作經驗者或有臨床經驗者優先考慮。
4.其他要求:能服從學校安排,完成臨時性工作。
(三)后勤保障員1人
1.基本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事務處理能力和應對壓力的心理素質。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9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學歷與資質:
①大專及以上學歷;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服從安排;③為人穩重踏實,服務態度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④負責食堂的日常運營管理(陽光平臺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合理安排食材采購預算、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等工作。具備一定的計算機及常用辦公軟件應用能力。⑤具備良好的抗壓能力和執行力。
4.其他要求:能服從學校安排,完成臨時性工作。
二、公開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填寫好的《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人事代理報名表》(見附件)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1寸證件照、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810004862@qq.com或將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一份(照片需原件)交至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人事孟老師處(地址:太倉市沙溪鎮西門街59號;郵編:215400;聯系電話:0512-53228802)。
注意:請不要郵寄報名資料,以免審核時尚未收到報名資料;交紙質報名材料請校門衛電話聯系孟老師,以免遺漏。
2.報名時間: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
(二)考試
學校將在資料審查后,通過郵件或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招聘考試,請您務必及時查看郵箱、留意來電。因個人疏忽未接收通知、錯過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續不再補設考試環節,感謝理解與配合。
1.學校將在審查資料后通知應聘者進行招聘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分100分,筆試、面試各50%。
2.筆試內容:綜合技能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知識熟悉程度、計算機操作等綜合素質。
3.面試內容:形象談吐和相關知識問答等。
4.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公益性崗位: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太倉戶籍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含高職)高校畢業生可按照公益性崗位招聘需求(相關證明請在報名時上傳提交),直接進入面試環節,該類人員面試(100分)成績即為最終成績。具體條件如下:①由民政部門確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②由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高校畢業生;③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④由工會部門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辦理失業登記時間起算)。該類人員面試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三)體檢
根據綜合技能測評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教師錄用標準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體檢合格,確認為錄用對象并公示。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依次替補。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三、錄用及待遇:
被錄用人員的管理根據《太倉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的通知(太委辦〔2025〕8號)文件實施,統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試用期二個月,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與用工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若出現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則在同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薪資待遇參照《太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指導意見(試行)》太人社〔2018〕47號)文件執行。被錄用人員如與原工作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其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四、本招聘啟事解釋權歸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