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鎮江市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各類別各層次文化人才的引進,充分發揮文化人才在全市文化事業產業發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據《鎮江市金山文化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鎮委宣〔2021〕18號)文件精神要求,實施高層次文化人才引進工作,具體需求及條件如下:
(1)考古發掘領隊(項目負責人)
1.考古學、考古學及博物館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國家文物局頒發的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考古領隊)資質證書;
3.50周歲以下(1974年8月后出生),性別不限。
(2)音樂劇演員
1.音樂表演專業(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音樂專業、音樂劇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學歷優先考慮;
2.男性,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后出生);女性,30周歲以下(1995年8月后出生);
3.有豐富音樂劇表演經驗,曾獲省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獎項(主演人員),取得中級及以上相關專業職稱。有國內音樂劇演出經歷,擔任核心主演或重要角色;
4.具備敬業精神,能適應高強度排練、演出節奏,服從團隊管理。
(3)舞劇演員(首席)
1.舞蹈表演專業(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舞蹈學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男女各一名,年齡24周歲以下,男身高180以上;女身高168以上,形象好氣質佳;
3.有國內舞劇演出經歷,擔任核心主演或重要角色,曾獲省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獎項(主演人員),取得中級及以上相關專業職稱;
4.具備敬業精神,能適應高強度排練、演出節奏,服從團隊管理。
以上各類人才將按照《鎮江市金山文化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鎮委宣〔2021〕18號)的相關政策,以及人才招引的流程規定開展引進工作。有意者請將簡歷發送到鎮江市委宣傳部干部處(人才工作處)郵箱xcbgbc01@163.com,咨詢電話:0511-80826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