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昌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新教傳〔2017〕59號)精神,昌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從2017年3月20日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育廳文件及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材料可在新疆教育廳門戶網站(www.xjedu.gov.cn)下載,報名可直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端口進入網報系統注冊,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應在新疆昌吉市教育局“昌吉市教育局”專門入口的確認點申報,否則無法受理。
二、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其中包括在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崗位上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2017年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非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類人員應符合以下4個條件:
(一)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三)學歷條件
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七條規定的學歷條件。
(四)教育教學能力及其它相關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新教師〔2010〕8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達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第九條要求的相應水平。
3.民族漢考(MHK):母語為非漢語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達到的民族漢考(MHK)等級標準如下: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達到MHK三級乙等;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達到MHK三級甲等;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達到MHK四級乙等。
4.教育學、心理學要求: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畢業申請人員須參加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并且兩科考試成績合格;
5.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四、時間安排
春季: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4月7日之間的每天7:00—24:00(北京時間)。
進行現場確認時間:4月10日—4月21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10:00—19:00(北京時間)。
5月上旬,完成非師范教育類申請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5月下旬,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規定醫院進行體檢,做出認定結論,將認定數據導入全國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系統。
7月10日前,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的發放、文字材料歸檔保存工作。
秋季: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2日—9月30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7:00—24:00(北京時間)。
進行現場確認時間:10月9日—10月18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10:00—19:00(北京時間)。
10月下旬,完成非師范教育類申請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11月上旬,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規定醫院進行體檢,做出認定結論,將認定數據導入全國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系統。
11月20日,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的發放、文字材料歸檔保存工作。
昌吉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