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幼兒園、特教學校教師崗位者,須明確應聘的學校及學科,應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者只須明確應聘的學段及學科,具體聘用學校在考試入圍后按本人志愿及考試成績確定。
2、應聘初中或高中教師崗位的可同時應聘小學或特教學校崗位,但應聘者不能同時應聘初中教師崗位和高中教師崗位、不能同時應聘兩個高中教師崗位、不能同時應聘小學教師崗位和特教學校教師崗位。
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
公開招考領導小組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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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幼兒園、特教學校教師崗位者,須明確應聘的學校及學科,應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者只須明確應聘的學段及學科,具體聘用學校在考試入圍后按本人志愿及考試成績確定。 2、應聘初中或高中教師崗位的可同時應聘小學或特教學校崗位,但應聘者不能同時應聘初中教師崗位和高中教師崗位、不能同時應聘兩個高中教師崗位、不能同時應聘小學教師崗位和特教學校教師崗位。 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 公開招考領導小組 2012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