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
序號 |
1 |
2 |
3 |
職位 |
小學語文教師 |
小學數學教師 |
小學音樂教師 |
職位代碼 |
01 |
02 |
03 |
招考人數 |
5 |
4 |
1 |
專業 |
中文、漢語言文學 小學教育(語文) |
數學 小學教育(數學) |
音樂類 |
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
|
|
|
序號 |
4 |
5 |
6 |
職位 |
小學體育教師 |
中學物理教師 |
中學歷史教師 |
職位代碼 |
04 |
05 |
06 |
招考人數 |
2 |
2 |
2 |
專業 |
體育類 |
物理 |
歷史 |
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序號 |
7 |
8 |
|
職位 |
小學語文教師 |
小學數學教師 |
|
職位代碼 |
07 |
08 |
|
招考人數 |
2 |
2 |
|
專業 |
中文、漢語言文學 小學教育(語文) |
數學 小學教育(數學) |
|
學歷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㈠小學教師(職位代碼01-04)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3、30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
5、政治合格,身體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㈡中學教師(職位代碼05-06)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
3、30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
5、政治合格,身體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㈢小學教師(職位代碼07-08,面向龍文區;每個職位定向招考具有教育教學經歷的考生1名。)
1、龍文區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各類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3、35周歲以下(即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
5、政治合格,身體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日—4月15日為應聘者網上報名時間。區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以復審為準)。
2、報考資格復審的時間在成績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對象依據考試成績確定。
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讀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每個報考對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的職位要與所學的專業一致。
3.報考小學教師(職位代碼07-08,面向龍文區)的考生,請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一式兩份、戶籍以及從事教育教學證明材料,在報名截止日期的5個工作日內(4月20日之前)到龍文區教育局人秘股(漳州市龍文北路漳州市第九中學綜合樓9樓)現場確認,沒有確認的,歸為報考小學教師職位代碼01-02范圍。
四、考試方法
1、考試方法: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2、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全省統一為2012年5月5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詳見福建省教育廳信息網)。
退役運動員、退役軍人及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的志愿者),享有筆試加分待遇,加分標準按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和省里有關規定執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筆試成績加分不受滿分的限制。有關加分證明于復審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3.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分計算辦法: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計算。
五、體檢、考核與聘用
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則按其筆試考試成績高低確定位次。棄權的空額可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由區人事局、區教育局組織考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提供基層學校崗位,擬聘人員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具體學校崗位。
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期滿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2165807
漳州市龍文區人事局
漳州市龍文區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