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教師通〔2015〕7號
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職校、幼兒園、特校:
為做好2015年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師通〔2015〕2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對象
1、符合申請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民辦校園)在職教師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2、符合申請條件的應、往屆大學本科、專科、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榕江縣戶籍)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網報時間及注意事項
1、2015年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認定工作。網絡版信息管理系統服務器開放的網報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必須在網報開放時間內(即: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完成網上報名(網報需上傳的電子照片規格為114×156)。
3、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上提交的信息通過有關程序審核確認后,開展認定工作。
4、網報地址:(中國教師資格網統一地址):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
三、領表時間
2015年5月5日—5月20日。小學以中心校為單位,中學以學校為單位,派專人到縣教育和科技局師資中心統一領取;申請認定的社會人員,自己到教育和科技局師資中心領取。
四、交表時間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交表時間統一為:5月21日—5月31日,過時不再受理。
五、上交檔案材料及裝檔順序: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驗證原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4、學歷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5、《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復印件(驗證原件)
8、近期一寸藍底半身正面照片1張(辦證用)
六、能力測試時間: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能力測試時間為6月21日(如有變更,另行通知,請申請人在認定期間不要隨意變更通訊方式,并保持開機狀態)。
2、申請認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能力測試時間聽取州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能力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安排:要求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時間自行安排。
九、收費標準:
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07〕128號)文件執行。
附件:《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師通〔2015〕27號)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