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2014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經新鄭市人民政府批準,新鄭市擬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一、招聘范圍
具有擇業期內有效報到證(或已實施人事代理相關手續)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招聘教師260名,其中:
1.中學教師111名
語文20名,數學20名,英語20名,物理7名,化學5名,生物5名,政治5名,歷史5名,地理2名,體育9名,音樂7名,美術6名。
2.小學教師89名
語文48名,數學41名。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兩個層次招聘。
3.幼兒園教師60名
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兩個層次招聘。
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將調劑該學科招聘名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超過一定比例,將增加筆試環節;招聘學科的具體崗位人數以報名調劑后的公告為準。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教育,為人師表。
2.教師資格要求
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相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相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幼兒園教師,專科學歷畢業生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學歷要求
報考中學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條件
專科學歷畢業生年齡不得超過26歲(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歲(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四、考核聘用及待遇
依據試講成績和體檢情況,原則上按照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選聘教師實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為2年。在聘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解決事業編制,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在聘期間,教師人事檔案由新鄭市教體局在新鄭市人才交流中心統一辦理代理手續。工資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工資待遇標準執行,享受新鄭市教師同等待遇。聘用人員由新鄭市教體局根據學校崗位需求進行調配。不服從分配,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辦法
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試講(筆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進行。
報名時間:7月21日至25日到市教體局報名。
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及網上下載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及網上查找檢索頁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兩張二寸照片。
7月27日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講課內容為現行中小學、幼兒園等相應專業課教材。
其它相關事項詳見報名須知。
咨詢電話:0371-62696601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