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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關于加強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重要指示精神,從2021年起,湖北省實施脫貧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省級“優師計劃”),2025年首批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生畢業。為做好我市首批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我省有關縣(市)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師辦〔2021〕15號)和《十堰市教育局2021年湖北省地方“優師計劃”定向師范生就業安置工作方案》有關文件規定,十堰市教育局組織丹江口市、鄖陽區、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房縣6個縣(市區),面向履約地為十堰市的2025年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5年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共招聘82名教師,其中初中、高中物理教師29名,初中、高中數學教師45名,小學教育教師8名。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十堰市面向2025屆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和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網站公開發布。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測試、體檢、考察、選崗等環節相關信息均通過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考生需攜帶填報的《十堰市面向2025屆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及資格審查資料,于2025年6月23日14:30——18:00到湖北第二師范學院行政樓一樓154大廳參加現場報名。
2.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交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正反打印),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個人手寫簽名;
(2)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大小);
(4)誠信承諾書(附件3);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報考人員應如實、全面、準確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不真實,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定向培養協議追究考生違約責任。
(2)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學歷、學位取得并提供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31日。應聘人員未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或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不得參與選崗,對到2025年12月31日仍未能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或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按定向培養協議追究違約責任。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系招聘單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設定。
四、考試
本次專項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時間1天。考生上午7:20前到達候考室集中封閉管理。本人面試結束后解除封閉。上午7:40前未到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地點: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具體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由考生現場抽題進行無生上課,按照所學專業分面試組進行。面試課題由每組第一位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6分鐘。備課室為考生提供教材、筆、草稿紙,不提供電腦,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試講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得分。面試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取考官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4.講課教材。講課教材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書,具體各崗位講課教材如下:
數學教師崗位:七年級下冊;
物理教師崗位:八年級下冊;
小學教育教師崗位:小學數學四年級上冊、小學語文四年級上冊。
5.綜合成績計算。畢業生綜合成績=綜合學業成績x60%+專項面試成績x4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五、體檢、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需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進行,考察的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籍記錄、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定崗簽約
省級“優師計劃”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后進行定崗簽約。考生須服從定崗安排。
七、公示與聘用
由十堰市教育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人員在十堰市教育局和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審核備案。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管理
(一)招聘單位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員須在基層學校從教滿6年。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在履約縣(市)從教不滿6年的記入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九、有關事項
(一)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三)未盡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十堰市教育局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
十堰市教育局:0719-8699821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鄖陽區教育局:0719—7224036
鄖西教育局:0719——6221305
竹山教育局:0719—4220102
竹溪教育局:0719—2731147
房縣教育局:0719—3109286
監督電話:
十堰市教育局:0719-8699857
附件1十堰市面向2025屆省級“優師計劃”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