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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決策部署,加強我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我市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寧市教育局組織開展2025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普寧市第二中學等92所學校計劃招聘教師共28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畢業人員。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4:30。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報名系統注冊,仔細查閱公告及報考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個人經歷應填寫至報名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系統將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料與崗位資格條件的關聯性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對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報考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18-35周歲,即為1989年6月10日至2007年6月9日出生的。以博(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的。
(2)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即為2025年6月10日前取得相應的戶籍。以博(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應聘人員不限戶籍。
(3)應聘人員應按《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附件2)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名稱有注明“部分”兩字的,須征詢普寧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專業代碼為A040113)”、“課程與教學論(專業代碼為A040102)”的研究生,按其專業研究方向報考對應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本科專業代碼為B040107、大專專業代碼為C040103)”、“小學教育碩士(專業碩士)(專業代碼為A040115)”的,按其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報考相應的小學崗位,若其專業沒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則以取得的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報考相應的小學崗位。除以上列明的專業及《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資格復審時,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5)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正式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于資格復審時提供。
(6)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憑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名。如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相關證書證明材料須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并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每位應聘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8)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報名操作,避免錯過報名時間或因網絡等原因影響報名。應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若更換聯系手機號碼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二)報名確認
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4:30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下午4:30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四)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2025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采用線下考試方式,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全程憑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資格。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統一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5.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如同一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名次并列且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則一并列為面試人員參加面試。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普寧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事項將在普寧市教育局網站發布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六)面試
采用線下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在普寧市教育局網站另行發布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面試人員未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七)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若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名次確定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的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要求執行。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
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十)公示與聘用
普寧市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寧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為我市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須在所聘單位工作滿6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級基數。
(二)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注意事項,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由普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普寧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招聘監督電話:0663-223364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