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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程序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洪雅縣外公開選調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體檢、公示等后續公告均在洪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發布)。
一、公開選調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教師9名。具體職位詳見《洪雅縣2025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洪雅縣外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參加選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及學歷要求:
中學教師: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40周歲及以下。
小學教師:城區教師需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40周歲及以下。獲得過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和教師職業直接相關的獎勵或證書的,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鄉鎮教師需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及以下。
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及以下。
2.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5年5月15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2)尚在國家、省、市、縣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4)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15日9:00—2025年5月22日18:00。逾期發送報名信息的視為無效。
2.報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因報名表所填電話錯誤、關機、停機、換號等導致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服務期證明、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能夠證明符合選調資格和條件的材料逐一掃描,與《洪雅縣2025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須在張貼照片處插入本人近期免冠2寸藍底照片)一并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到郵箱291381219@qq.com或1026584271@qq.com。
報名時郵件主題和壓縮包需以“姓名+報考崗位+聯系電話”命名;發送報名資料后,請務必于工作時間撥打電話028—37410296核實報名情況。
(二)資格初審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此次選調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調名額之比為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調減選調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郵箱、電話等方式反饋。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發放
考生于2025年5月23日在洪雅縣人社局表彰任免股(洪雅縣人社局前樓410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
(1)洪雅縣2025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原件(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所在地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期證明;
(6)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復審通過的考生當場發放經本人核對的《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采用專業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中統一評分標準,評委現場打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
各選調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成績并列的,通過加試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六)考察
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干部檔案、到報考人員現工作單位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在現工作單位不滿2年的,可延伸到上一工作單位進行考察。經綜合考察,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考察結果。
(七)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在洪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選調。
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在同一崗位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報考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公示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流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流動的,按程序辦理流動手續。
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在洪雅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本《公告》由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410296。
紀律監督電話:中共洪雅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電話:028-3507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