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邯鄲魏縣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招聘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教學需求,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全縣高中教師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急需,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00名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聘方法
公開選聘采取測評、考察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選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測評、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選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熱愛教育事業;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5、18周歲(2001年7月3日以前出生,含當日)及以上,35周歲(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當日)及以下;
6、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9年7月1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
7、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相關資格證件取得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3日(報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8、學歷及資格要求:
高中教師、職業教育教師: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均不含獨立學院),均需為本科一批專業計劃錄取。需具有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應聘崗位學科要一致。(其中,“職教法語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要求具有高中教師及以上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為法語或其他外國語言;所學專業要求:研究生學歷所學專業要求為“法語語言文學”,本科學歷所學專業要求為“法語”);
9、普通話水平必須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10、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具體條件
本次共選聘95名高中教師,5名職業教育教師。崗位具體計劃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2、現役軍人;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魏縣服務且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5、魏縣在編教師;
6、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其他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8、失信被執行人。
(四)公開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乇荜P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公布選聘方式、報名時間和地點安排及要求
1、發布公告:在魏縣黨政網(http://www.wei.gov.cn/)發布公告(2019年6月25日至7月3日),公布選聘崗位和學科信息,以及報名條件、考試招聘等工作的環節和時間節點。
2、選聘方式:采取統一在魏縣現場報名,并在魏縣進行測評的方式進行選聘。
3、報名時間:2019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報名地點:魏縣第三完小。
5、報名方式:采取統一在魏縣現場報名,考生本人應到現場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按照要求填寫《魏縣2019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表》(附件2、從魏縣黨政網下載)。往屆畢業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個人簡歷、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個人近照(2寸、5張),居民身份證、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個人簡歷、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居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近照(2寸、5張)等(未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供就讀學校在校生證明、《就業協議書》)。
6、報名要求:報名者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即取消選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已就業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材料。
(二)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條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人員確定為參加測評人員。
(三)測評
1、根據應聘者報名情況依據應聘崗位進行分組,印制《測評準考證》,《測評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公布。測評地點在魏縣,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測評準考證》。應聘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測評,如果某崗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崗位選聘人數之比超過15:1,增加筆試,有關情況以公告形式告知相關人員,加試的筆試成績只做篩選,不計入測評總成績,按進入測評人數與崗位選聘計劃數15:1的比例依據加試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測評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加試的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測評。測評評委從外地市聘請相關專業人員,評委主要由學科帶頭人、相應專業高級教師、教育專家等人員組成,評委應具備的條件有:(1)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政策和專業水平,有面試工作經驗;(2)作風正派、處事公道、嚴守工作秘密;(3)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概括能力和判斷能力;(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每組由7名評委組成,評委分別給每名考生打分,測評成績采取“體操打分法”,即對評委打出的分數,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即為測評人員的測評成績。
2、測評辦法:測評由講課和答辯兩部分組成,測評時間為15分鐘,其中講課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共答辯1道題目。講課題目組織專家入闈命制,各崗位講課內容確定后立即在魏縣黨政網公布;答辯題目委托有關高校和考試機構完成,并簽訂保密協議。同崗位所有應聘人員講課和答辯內容相同。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和創建新課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適合從事該工作等。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講課60分,答辯40分。測評成績=講課成績+答辯成績。本次選聘測評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測評當天,應聘者按隨機抽取測評順序進行講課和答辯。參加測評人員的測評成績于當日在測評地點公布。
3、依據測評成績,根據選聘計劃,各崗位按照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依據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測評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學生士兵及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講課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再次測評后,成績高者為擬進入體檢人選。測評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魏縣黨政網公布。
(四)體檢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應聘者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疾旌细竦倪M入公示階段。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七)選擇學校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學科崗位測評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學校,具體學校及崗位(學科)信息詳見附件1?忌鷾y評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依次選擇學校: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學生士兵及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講課成績較高者。
(八)聘用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根據所查結果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合格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縣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須在魏縣教育教學崗位服務滿3年,服務不足3年的,視為失信,記錄失信檔案。
五、待遇
被聘用人員,全部納入魏縣教育體育局所屬學校編制,工資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按國家政策確定待遇和繳納社會保險。
六、其他事項
(一)選聘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其責任;
(三)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選擇學校、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進入公示環節后,出現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五)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選擇學校等工作。
咨詢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1201
魏縣教育體育局0310--5201536
舉報監督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6866
點擊下載>>>1、魏縣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條件表.xlsx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