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市編委會議審定,決定面向全國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優秀畢業生開展校園招聘。
一、招聘原則
根據《中共諸暨市委關于加快推進人才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社會事業人才隊伍建設有關事項的專題協調會議紀要》(〔2017〕35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引進2018年應屆高校優秀畢業生,為全面推進諸暨教育現代化、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計劃
浙江省諸暨中學、諸暨中學暨陽分校、諸暨市第二中學、諸暨市牌頭中學、諸暨市草塔中學、諸暨技師學院、諸暨市職教中心、諸暨市浣紗初中、諸暨市浣江初中、諸暨市濱江初中、諸暨市暨陽初中、諸暨市實驗小學、諸暨市暨陽街道中心學校等13所學校的50個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詳見《諸暨市教育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優秀畢業生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2.身體健康,心智健全,體檢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所學專業與招錄專業相對口。
5.戶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應聘:
1.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
2.在各類人事考試中曾被有關部門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并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二)崗位條件
1.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崗位及中等職業學校音樂崗位: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生;第一批錄取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二批錄取的師范類專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專業對口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
(3)第一批錄取的“211工程”、“985”院校及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的畢業生;
(4)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的畢業生;
(5)第一批錄取的獲得過學校(學院)二等及以上獎學金的畢業生,第二批錄取的師范類專業獲得過學校(學院)一等獎學金的畢業生;
(6)第一批錄取的、在普通高校綜合成績排名位列本專業前40%的畢業生;
(7)體育專業排球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
2.中等職業學校崗位(除音樂崗位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生;第一批、第二批錄取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建筑、烹飪專業實訓教師放寬到專科。專業對口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第一批錄取的“211工程”、“985”院校的畢業生;
(3)獲得省級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門牽頭舉辦的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畢業生。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校園招聘工作由諸暨市教育局在諸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等職能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對符合條件的2018年應屆高校優秀畢業生,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現場面談和面試,擇優現場簽約預錄用。
諸暨市教育局面向2018年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校園招聘會專場地點分別設在華東師范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
招聘會名稱 |
招聘崗位 |
報名地點 |
報名時間 |
面談面試 |
華東師范大學普高教師專場 |
諸暨中學、暨陽分校、諸暨二中、牌頭中學、草塔中學崗位,職教中心音樂崗位 |
上海市東川路500號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第二教學樓316室 |
11月7日(周二)8:30-16:30 |
報名當日面談,華師大、浙師大專場次日上午7:30面試,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專場當日下午13:30面試。 |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職校教師專場 |
中等職業學校汽修、建筑、電子商務、自動化、烹飪崗位 |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西校區老教學樓114室 |
11月14日(周二)8:30-11:30 | |
浙江師范大學專場 |
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剩余崗位,初中和小學崗位 |
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浙江師范大學外語學院北樓23-103教室 |
11月25日(周六)8:30-16:30 |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網絡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到各地專場前一天,符合上述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電子郵件等網絡方式直接向招聘學校提交《諸暨市教育局校園招聘報名表》(附件2)及報考學校、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2.現場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還可在校園招聘會現場報名,提交《諸暨市教育局校園招聘報名表》(附件2)及報考學校、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以資格審查確認為準)達不到1:2比例的,將核減該崗位招聘數,直止取消招聘計劃。
3.現場審核。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人員均須在校園招聘會現場提供《諸暨市教育局校園招聘報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張,本人身份證、獲獎證書、成績證明(前40%)、學校開具的錄取入學批次證明、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育崗位排球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音樂崗位聲樂方向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在后續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信息造假等情節,將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