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市市直學校教育教學需求,進一步優化市直學校教師結構,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為我市市直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3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組織招聘方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統一招聘對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殘疾人定向崗位的可放寬到35周歲。
2.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和技能等條件;
4.學歷及資格要求:
文化課崗位:
(1)普通高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屬院校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具有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職業高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專接本)及以上學歷,具有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3)初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專接本)及以上學歷。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4)小學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5)幼兒園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6)特殊教育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初級中學(幼兒教育專業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特教專業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專業及類別不限)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專業指導課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專接本)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殘疾人定向崗位:邯鄲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殘疾類別為聾,具有殘疾人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5.畢業證書專業應符合《邯鄲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所需專業信息一覽表》要求;教師資格證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一致(注:持有體育教育培訓證書和教練員上崗證書的退役運動員可視為具備中小學體育教師任職資格);報考崗位層次須與規定學歷和教師資格類別相符合。
6.考生應具備畢業證書、就業協議書、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等證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在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
7.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合格,并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二)具體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邯鄲市市直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6月8日(含8日)。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本市教育系統正式在編的人員;
3、在資格復審前未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四)不得應聘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