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科學均衡發展,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5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科和人數
(一)小學英語教師25名;
(二)初中教師15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4名,地理1名,生物1名,化學4名。
(三)高中教師15名:其中數學1名,化學1名,生物1名,歷史3名,地理8名,心理健康1名。
(四)優秀高中教師20名,招聘外省、市(縣)有經驗在編在崗教師,招聘方案另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已取得教師資格;
3、東源生源或東源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受此條件限制);
4、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專業學科教師報考條件:
1、小學和初中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專業對口;非師范類專業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且資格種類應與報考學科對應。
2、高中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專業對口。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2年7月23日—7月25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東源縣教師招聘報名表(可點擊此方案附件《東源縣教師招聘報名表》下載,要求電腦輸入文字進行填寫并用A4紙打印);
(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張。
(五)屬學校臨聘人員的,須出具所在學校臨聘人員證明。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7月31日,筆試地點為東源中學。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60%。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小學英語教師按1:1.2確定,初中、高中學科教師按1:1.5確定(四舍五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職位空缺或達不到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使面試人數高出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因學科教學需求被縣內中小學臨聘為學科教師一年以上(含一年)現仍在崗的,筆試成績加5分。應屆畢業生現在在校任教的,由于屬實習階段,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考核聘用
(一)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二)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各學科招聘名額,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與招考計劃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形,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確定,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確定。
(三)擬聘人員確定后,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四)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及畢業生檔案交到縣教育局,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是相關證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對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六)擬聘用人員,須服從教育局的分配,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分配確定后,須在所分配學校服務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申請。
七、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使教師招聘工作整個過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成立東源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黃錦文(縣委常委) 副組長:李友恒(監察局長)、陳延軍(縣府辦主任)、 朱偉勇(編辦主任)、鄧聲波(人社局長)、 楊啟才(教育局長) 成 員:鄧祖華(教育局副局長)、張銘杰(人社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鄧祖華兼任。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方案由東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8833017。
東源縣教育局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