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明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現場資格審查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據《2017年東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定,現場資格認定、信息采集于2017年4月25日—28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地點:
東明縣教育局(教育培訓中心)南樓301室(站前路火車站東鄰)
二、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月25日初級中學數學教師;鄉鎮中心校數學教師;
4月26日初級中學語文教師;鄉鎮中心校語文教師;
4月27日初級中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英語A、英語B、音樂、體育B、美術、信息技術;東明縣中、小學體育教師A;東明縣漁沃初級中學土木工程、旅游管理;鄉鎮中心校:英語教師A、英語教師B、音樂教師A、音樂教師B、體育教師A、體育B、美術、信息技術
4月28日幼兒教師A、幼兒教師B、幼兒教師C
三、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2017年東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本人簽字的《2017東明縣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
4.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
5.往屆畢業生需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下載的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證明;
6.國家統招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7.教師資格證及《中國教師資格網》的查詢網頁打印件(無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以上材料按順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均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另須提交1寸彩色與《2017年東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張。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和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應聘人員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在現場資格審查時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補辦。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筆試資格。
東明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