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共31名,其中,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9名,北碚區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2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
(1)教育部直屬高校2017年應屆全日制免費師范本科學歷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
(2)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2.北碚區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
2017年應屆全日制重點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學兼優,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3月9日)。
4.報考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的,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須為二級乙等以上。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普通話水平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在畢業時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中,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5.自愿在北碚區事業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按照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地點及時間:
1.報考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
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就業廳一。
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0∶30
聯系方式:北碚區教委023-68286362、18996337869
北碚區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2.報考北碚區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
四川大學就業指導中心221教室。
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聯系方式:北碚區委宣傳部023-60306338、17383011607
北碚區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三)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重慶市北碚區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④報考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英語學科的須提供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⑤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報考北碚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的比例,報考北碚區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5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的本次招聘。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凡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