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2016年秋期公開招聘鄉鎮小學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關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師補充長效機制的意見》(宛政辦[2010]122號)和《方城縣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方政辦[2015]5號)精神,結合我縣2016年秋期教師需求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97名。現就做好教師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促進畢業生就業為目標,公開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到我縣小學任教,緩解我縣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進一步提高全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發展。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實行定崗招聘。招聘計劃直接確定到鄉、校、到學科,采取按崗位報考,按崗位劃定分數線;
4、實行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鄉鎮、學校、學科)及數量
1、楊樓鎮12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學6名。
2、小史店鎮23名。
小學語文10名,小學數學10名,小學英語3名。
3、四里店鄉19名。
小學語文8名,小學數學7名,小學英語4名。
4、拐河鎮8名。
小學語文4名,小學數學4名。
5、柳河鄉11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學5名。
6、博望鎮11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學5名。
7、趙河鎮2名。
小學語文2名。
8、廣陽鎮3名。
小學語文2名,小學數學1名。
9、小學音樂4名。
博望、趙河、楊樓、小史店各1名。分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由本人選崗。
10、小學美術4名。
柳河、廣陽、拐河、四里店各1名。分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由本人選崗。
招聘崗位由鄉鎮中心學校具體定崗到鄉鎮政府所在地以外的缺編的小學。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3、熱愛方城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無違法違紀行為。
8、未正式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