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包括報名時初審、考察前資格復審和聘用前資格終審。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和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開考比例
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面向縣內代課教師的招考崗位和職業中專專業課教師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設置合格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告。
(五)筆試、試教、專業測試
1.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所需學科專業知識為主,兼顧崗位必需的其他知識技能。(1)高中教師。分專業按學科分別命題,筆試內容為普通高中專業知識。(2)職業中專教師。分專業命題,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3)小學教師。不分專業命題,筆試內容為初中語文、數學知識各占40%,通識知識占20%。(4)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師范教材知識占80%,通識知識占20%。考試結果予以公示。
筆試時間及方式: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筆試地點:岳云中學(報考對象所在考點、考室及座位號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衡山縣教育信息網(www.hnhsedu.cn)進行查詢。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天內,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辦理查分手續。查分范圍限于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2.試教或專業測試:(1)試教對象為高中教師崗位、小學教師中不限專業類崗位、幼兒教師崗位。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分學校、學科或崗位類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試教內容:使用2015年秋季教材,抽簽確定試教順序和試教內容(小學教師試教科目為語文、數學,每人限選一科)。試教滿分100分。(2)專業測試對象為職業中專教師崗位和小學教師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崗位。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
試教、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的合成
1、高中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職業中專教師,小學教師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分專業、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3、小學不限專業教師、幼兒教師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分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綜合成績合成時,遇有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按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規定執行。
2、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體檢、考察結束后,若出現不合格者,則從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同一崗位遞補僅為2次(體檢階段與考察階段各遞補一次)。
(八)公示
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和考察等各階段的工作完成后,擬招聘人員名單將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www.hengshan.gov.cn)、衡山新聞網(www.hengshannews.com)、衡山縣教育信息網(www.hnhsedu.cn)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內擬招聘人員中凡被舉報有違反招聘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簽訂合同
1.經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被確定的合格人員,須自愿與教育局簽訂三年定點聘用合同。三年內不得異動崗位。不愿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2.小學、幼兒教師按招考專業類別和性質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聘用崗位。
3.新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為6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入編、工資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紀律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招聘教師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全方位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筆試、試教、專業測試過程中發現舞弊行為,當場取消資格。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徇私舞弊及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將由縣相關部門立案調查,嚴肅查處。
(三)凡招聘錄用的教師,必須服從教育局統一安排和調配,到缺科崗位和缺編學校任教。
六、其它
(一)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衡山縣教育信息網 (www.hnhsedu.cn),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均及時在上述網站發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考生如未按時參加,視為自動棄權。監督電話: 0734-5823456(縣紀委)、0734-5822231(教育局監察室)。
(三)本招聘實施方案由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招聘方案涉及到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報考職業中專教師崗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能證書以2016年7月30日前獲得為期,逾期沒有獲得的不予聘用。
附件:1、衡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衡山縣2016年面向縣內現有代課教師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3、衡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衡山縣縣內現在代課教師參加2016年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表
點擊下載:附件電子版.doc
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 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