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寫《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招聘2012年度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現場初審資格。《報名表》可在網上先行下載、填寫,“應聘學校及崗位(學科)”對照《招聘崗位設置表》自愿選擇后填寫。
提示:為便于后期考試、體檢和簽約時用短信快速、準確通知到考生本人,建議考生在報名表上填寫能第一時間聯系到本人的重慶(中國)移動手機號碼。
4.繳費。初審資格合格的人員需在報名時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
(三)資格審查
由區教育招考領導小組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電話或短信息通知)。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時到重慶市九龍坡區教師進修學院(地址同上)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到現場后,先查找報名號、考號,再向各組工作人員報考號領證)。委托他人領證者需提供委托書(須寫明委托領證事宜、委托雙方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按手印。復印件和傳真件無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時到重慶市九龍坡區教師進修學院辦理退費手續。
(四)考試和考核
報考九龍坡區教師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除中梁山以西和中職學校的特殊、緊缺崗位外,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定比例。考試和考核分以下階段進行。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9:00-11:00時,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正式開考后30分鐘未到考場者視為棄權。請考生提前熟悉考場交通路線(請預查網上電子地圖),以免誤考。
(2)筆試內容及成績計算。筆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復習指定教材和范圍:
學科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分學科按現行重慶市中學教材及課程標準進行命題。
綜合基礎知識:包括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編印的重慶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復習資料《綜合基礎知識》及《教育學》等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及其復習資料可在報名地點自愿購買。
筆試成績將于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后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政府2號樓大門公示欄、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人員。如出現末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如出現面試棄權的,其缺額原則上根據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提前電話或短信息通知,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時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教師進修學院現場公示,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考生到現場后,先查找筆試考號,再向各組工作人員報號領證)。委托他人領證者需提供委托書(須寫明委托領證事宜、委托雙方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按手印。復印件和傳真件無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考核費用(領取《面試準考證》時繳費),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另公示)。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并列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要求,并結合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新修訂的<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號文件)等文件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在區(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的,其缺額原則上根據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會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成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其缺額根據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按規定體檢及政審合格后,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公示
擬聘人員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政府2號樓大門公示欄、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總成績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規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招聘2012年度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表.xls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