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縣 教 育 局
嘉善縣2012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簡章
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嘉善縣教育事業“十二五”改革和發展的總體規劃,為加快適應我縣教育形勢的變化,基本滿足中小學師資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現就2012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優先招聘后的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數
2012年度公開招聘初中教師18名,小學教師66名,合計84名(招聘學科分布見附表)。
二、招聘的條件、范圍和對象
1.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應具有與招聘學段、學科專業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和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要求在畢業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音樂學科非師范類專業,允許在錄用后2年內取得外,其余均須在應聘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下同);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嘉善戶籍(或嘉善籍生源);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0屆、2011屆未被錄用的畢業生,嘉善戶籍(或嘉善籍生源);
5.本次招聘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具有普通話二甲的英語專業教師可報考小學語文,科學專業教師可報考小學數學;
6.由于音樂學科人才緊缺,故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2012年音樂專業本科畢業生,浙江省戶籍。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按照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雙向選擇錄用的程序進行,考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嘉善縣教育局五樓(談公路150號)。
3.報名時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由本人填寫《嘉善縣2012年度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1)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2012屆畢業生可憑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3)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2屆畢業生可憑畢業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證明);
(8)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3張。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育局報名,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報名的,可以委托親屬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親筆簽字的委托書。
4.報名確認。縣教育局人事科對報名對象所提交的材料當場進行資格初審,并發放《嘉善縣2012學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確認單》。
5.考試
(1)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取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為閉卷形式,以測試公共教育理論與學科專業知識為主,考試時間2個小時;面試為說課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教學設計、把握教學內容、課堂教學組織的能力、專業能力和素質以及教師的基本素養和潛質等,時間一般在15分鐘左右。對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的,還需進行術科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
(3)考試時間和地點。2012年2月25~26日,嘉善縣第二實驗小學。
6.體檢、考核。在劃定的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分初中、小學及各學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體檢、考核對象,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為序,高者優先。如果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招聘計劃數相應核減。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執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從劃定的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以1:3(不足的按實有人數)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7.雙向選擇。體檢、考核合格者和聘用學校進行雙向選擇,由聘用學校組織考評。具體考評辦法由各聘用學校制定,并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考評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等進行全面考評。本次雙向選擇由學校根據考評結果擇優錄用,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8.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9.辦理聘用手續。公示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對象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的教師全部實行人事代理。
四、招聘的其它事項
1.如發現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的教師,在二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3.招聘公示結束后,如遇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替補。
4.考慮到在職教師流動等原因,具體招聘學科和數量以報名現場張榜公布的數據為準。
5.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6.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