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3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調減招聘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學科知識的應用和教學能力,采取寫教案、說課的形式進行,準備時間45分鐘,說課時間15分鐘以內。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舞蹈教師以及職校其他專業教師職位的人員需加試技能測試(其中寫教案和說課占面試成績的60%,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其中中小學音樂、體育(含職校)、美術、舞蹈專業技能測試時間為10分鐘;職校音樂、美術、舞蹈技能測試時間為1小時;職校其他專業教師職位技能測試時間為3小時。
面試內容:報考職位涉及的學科內容,參考資料為匯川區政府辦學中小學,F行使用的教材。
面試時間:2013年6月23日上午8∶00開始。
面試地點:待定。
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且其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
綜合成績于2013年6月25日在匯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匯川區教育局網站、匯川區教育局辦公區(烏江大廈大廳及13樓)公示。
(四)體檢
體檢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結果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查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7日內書面提出復查申請,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時間:待定(見匯川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hcjk.cn)通知)。
(五)選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職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該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自動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六)考核(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區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政審)報告,并將考核(政審)結果告知被考核(政審)對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4、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
5、組織紀律渙散,違反勞動紀律者;
6、不符合報考學科的資格條件的;
7、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政審)中發現有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匯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川區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進行調查。
(八)辦理聘用手續
1、對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2、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擬聘人員未能提供人事檔案的(應屆畢業生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學籍檔案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由區紀委(監察局)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招聘過程中,負責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