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聘用原則
以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的政策為依據,以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為原則,以考試和考核為手段,依需設崗,依分擇崗,公開招聘,確保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招考聘用范圍和對象
按規定時間和條件到縣教育體育局辦理報到手續的沂南籍2011年師范類畢業生;按規定時間和條件到縣教育體育局重新進行登記的沂南籍2009年、2010年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師范類畢業生和“三支一扶”、村官、服務西部志愿者中的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師范類畢業生服務期滿不超過三年的。
三、招考的學科和人數
招考14種學科共計200人,其中:縣直學校44人、鄉鎮學校156人。語文58人(縣直8人、鄉鎮50人),數學34人(縣直8人、鄉鎮26人),英語42人(縣直9人、鄉鎮33人),物理3人(縣直1人、鄉鎮2人),化學2人(鄉鎮2人),生物5人(縣直4人、鄉鎮1人),政治2人(縣直2人),歷史3人(縣直3人),地理6人(縣直6人),音樂15人(縣直3人、鄉鎮12人),體育7人(鄉鎮7人),美術12人(鄉鎮12人),信息技術5人(鄉鎮5人),學前教育6人(鄉鎮6人)。縣直學校只聘用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學前教育只允許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報考。報考人數與計劃數比例不合理的,按實際報考情況進行調整(以選崗前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四、招考聘用方法和步驟
師范類畢業生招考聘用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共分四步進行:
1、組織報考。凡符合報考范圍和條件的畢業生于8月21日至22日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辦理報考手續(21日研究生和本科生報考、22日專科生報考)。報考時,按照本人所學專業或相近專業選擇一個學科進行報考。先到一樓核算中心繳報考費100元,再持本人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和省優畢業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獨生子女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戶口所在地鄉鎮計生辦、縣計生局證明)、三支一扶畢業生證明(招募通知書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縣“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大學生村官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縣委組織部選聘辦出具的證明材料)、志愿服務西部畢業生證(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確認通知書》和《志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件及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進行資格審查,并現場采集照片、查驗身份證、采集指紋。凡不按時報考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根據招考范圍和條件,對報考的畢業生逐一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經初審合格者于8月25日上午9:00-11:00前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和考試須知。畢業生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3、組織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是所報學科的教材知識占100分(初中占30%、高中占70%),新課程標準占20分,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法律法規占30分。筆試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定于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進行。畢業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考試成績的基礎上,研究生加10分,省級優秀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畢業生在專科階段獲得)加5分,獨生子女畢業生加5分,“三支一扶” 畢業生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加10分,大學生村官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加 10分,志愿服務西部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加10分,各項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畢業生考試總成績在縣教育體育局張榜公布。
4、選擇崗位。根據畢業生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和招聘計劃,按報考學科分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名并確定擬聘用名單。選崗時,按報考學科考試總成績名次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崗位(縣直學校只聘用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選崗時間詳見沂南教育信息網。對新考取的畢業生,全部實行聘用制,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凡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
縣教育體育局成立畢業生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科,具體負責這次招考聘用工作。要求畢業生端正態度,嚴肅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嚴禁替考,嚴禁攜帶通訊工具、夾帶資料進入考場,嚴禁抄襲舞弊,如有違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在整個招考聘用工作中,實行報考范圍和條件、招聘計劃和崗位、考試和考核成績、招考聘用結果“四公開”,自覺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沂南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