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為2022年4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如遇特殊情況,以省教育廳等部門發布的考試時間為準,考生應隨時關注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等發布的有關信息。
2.各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準考證發放
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在通過網絡審核后應隨時關注網絡報名平臺發布的相關信息,并于考前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與身份證一起作為考生進入考場的憑證。
(五)考試程序
1.筆試:
(1)報考人員先參加相應崗位所要求的筆試。
(2)各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卷面成績須達到相應的筆試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筆試合格線設定:①小學語文、數學、幼兒園教師各崗位的報考人員,筆試合格線為筆試卷面分數滿分的50%;②小學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筆試合格線為筆試卷面分數滿分的40%。
(3)參加省統一組織筆試的,個人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雙重驗證后查詢本人的筆試卷面成績。面試對象及方案、成績公告、體檢考核、資格復審、擬聘對象確認等有關事項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達到相應的筆試合格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即筆試卷面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與經批準的加分之和,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確定相應招聘崗位的面試人選,相關崗位確定為面試人選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達到相應的筆試合格線實際人數確定。
(2)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由上杭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以資格復審為準。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符合所報考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資料,具體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要求等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4)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上述辦法順延遞補人選。
3.面試: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相關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為合格。
(2)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和要求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含加分)×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筆試、面試成績按上述比例折算)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相關崗位確定的體檢對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績的,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不含加分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如不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再相同,以《專業知識》筆試卷面成績高分者為先;如仍相同,以學歷高者為先,學歷仍相同者則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二)體檢
1.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等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2.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體檢對象因懷孕等特殊原因不能進行相關體檢項目檢查而造成體檢醫院無法作出體檢是否合格結論的,對其實行延期體檢,招聘單位與體檢對象書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體檢對象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可進行體檢時,經本人書面申請,按上述要求進行體檢;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未進行體檢的,按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處理。
六、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2.上杭縣教育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3.考察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盡快辦理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接轉事宜,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202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具備辦理相應教師資格證條件要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察對象,須最遲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上杭縣教育局提交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4.考生因不及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或辦理調檔手續而影響考察的,責任自負。如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以及有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其他懲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對象及條件”要求的,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七、聘用程序
(一)上杭縣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經審核合格的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縣教育局公告欄等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上杭縣教育局確定為相關崗位招聘人選。公示前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在公示期內受到舉報反映有關問題且經核實后確實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二)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其聘用的招聘人選,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三)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八、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為財政核撥事業人員,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管理,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招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列入國民教育系列的相應學歷,報考者用于報考相應崗位的大專以上學歷和專業,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審核時提交。
3.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可在學信網自行下載打。,如在學信網暫無法查詢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可先行報考,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及相關學歷學籍檔案。
4.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其“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2年)》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
(二)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按規定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后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監督電話為:0597-3884369(上杭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六)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十、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上杭縣2022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
2.上杭縣2022年專項公開招聘定向委培的公費師范生
崗位表;
3.上杭縣2022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任教年限證明
表;
4.龍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
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