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農村偏遠小規模學校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學校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員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綜合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2.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各崗位考試方式及內容詳見附件1。
(1)筆試: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按招考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試講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試講)。試講時量8分鐘,備課時量30分鐘;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的,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試講環節,遞補一次。試講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高的排前。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另增加涉毒項目檢測,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環節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應聘同一崗位的,按綜合成績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農村偏遠小規模學校聘用人員在首次聘用學校至少服務6年,享受國家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和績效工資、鄉村學校教師鄉鎮補貼、人才津貼等補貼。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被聘用人員須按人民幣壹萬元整/年的標準賠付違約金,服務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七、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與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八、咨詢與監督
攸縣教育局:0731-24223810(咨詢)
攸縣人社局:0731-24327816(監督)
攸縣紀委監委:0731-24222449(監督)
本公告由攸縣教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攸縣教育局2021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師崗位條件表.xlsx
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攸縣教育局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