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采取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我校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我;蚱渲鞴懿块T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1年11月份,即到2021年12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為保證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師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結果報主管部門和省人社廳備案。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面試采取的具體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我校確定并通知。面試前,由我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一般為50人)時,視情況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兩輪面試或筆試加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進行兩輪面試或筆試加試的崗位,最終面試資格人選依據招聘計劃按首輪每組面試或筆試加試成績1:5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首輪面試或筆試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在各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建筑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此公告為全年有效公告,因此畢業生報考人員畢業時間可截止為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有效,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均符合報考條件,可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2年7月31日前的,可視為2022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加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建筑大學網站(http://www.jlju.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單位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各招聘單位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一欄。
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人社部門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附件1:2021年吉林建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建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3號).xls
附件3:2021年吉林建筑大學應聘人員宗教信仰調查表(3號).docx
吉林建筑大學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