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過程即人人共有的心理活動。由于心理活動都經歷著發(fā)生、持續(xù)并結束的過程,因而稱心理過程,包括認知過程、情緒過程和意志過程。
2.認知過程是人們認識周圍事物(包括自己)的過程,通過知覺、技藝、思維、想象等心理活動來實現。
3.注意是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與集中。
4.知覺是人腦對直接作用于感覺器官的客觀事物整體的反映。
5.記憶是人腦對過去感知和經歷過的事物的反映。
6.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是智力的核心。
7.想象是人腦對已有的表象進行加工形成新形象的過程。
8.情緒和情感是人對客觀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所產生的態(tài)度的體驗。
9.意志是人們自覺地克服困難來完成預定的目標和任務的心理過程。
10.個性指一個人整個穩(wěn)定的、獨特的心理面貌。一般可以把個性結構分為個性傾向、個性特征和自我意識三部分。
11.個性傾向是決定個人對客觀事物采取何種態(tài)度和行為的動力系統(tǒng),包括需要、動機、興趣、價值觀等成分。
12.需要是個體活動的根本源泉。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的需要分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五個層次。
13.動機是一種驅使人進行某項活動,從而滿足其需要、達到其目標的內部動力。
14.興趣是一種力求探索某一事物,并帶有強烈情緒色彩的心理傾向。
15.個性特征是個人身上經常表現出來的本質的、穩(wěn)定的心理特征系統(tǒng),包括氣質、性格、能力等成分。
16.氣質是人所具有的典型而穩(wěn)定的心理活動動力特征。具體指心理活動的速度(如思維速度)、心理活動的強度(如情緒體驗強度、對刺激的耐受程度)、心理活動的穩(wěn)定性(如注意集中時間長短)和心理活動的指向性(如指向外部世界或內部世界)。
17.性格是指人對現實穩(wěn)定的態(tài)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
18.能力是指直接影響人的活動效率并使活動的任務得以順利完成的那些最必需的個性心理特征。
19.自我意識是指一個人對自己的認識,包括對自己的存在和對自身與周圍環(huán)境關系的認識。
20.自我概念是指一個人心目中對自己的印象,包括對自己存在的認識,以及對自己身體、能力、性格、態(tài)度、思想等方面的認識。
21.自我評價是自我意識在認知方面的表現。自我評價能力是自我意識發(fā)展的主要成分和主要標志。
22.自我體驗主要是指自我意識中的情感問題,其表現之一是兒童的自尊心。
23.自我調控是自我意識在意志方面的表現。通常說的自我調節(jié)、自我監(jiān)督、自我激勵、自我教育等都是自我調控的主要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