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考選調崗位一的教師按學校進行報名;報考選調崗位二的教師按選調崗位的學科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領取準考證?荚嚂r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與選調崗位報名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筆試科目、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科目:教育綜合
2.筆試內容和分值: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分值為15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同時,我們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如果需要調整筆試時間,提前在來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逾期者責任自負。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日內在網站公示。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予選調。報考現工作學校崗位的選調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校面向全縣教師選調考察入圍人員最低成績,若達到本校面向全縣教師選調入圍人員成績的人數大于選調計劃時按選調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入圍人員。
(五)考察
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筆試成績相同者依次以職稱資格高(同等條件下取得時間早者優先)、學歷高、教齡長的人員優先。考察入圍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全面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擇崗、調動
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擬選調人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崗位計劃范圍內選擇崗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依次以職稱資格高(同等條件下取得時間早者優先)、學歷高、教齡長的人員優先擇崗。擇崗后,為選調人員辦理調動、編制調整報批等相關手續。所有被選調人員按新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設置管理。進入調動程序后的教師不得放棄選調,否則列入失信名單。
五、組織領導和監督
(一)成立2021年來安縣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紀委監委分管負責人和縣委編辦、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指導選調工作。選調工作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會各界和紀委監委的監督。如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考人選調資格,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來安縣教師選調考試,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本公告由來安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0-5611566監督電話:0550-5612330
來安縣教育體育局
中共來安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7日
附件1:2021年來安縣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