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人員需在資格確認環節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和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證書、立功證書等相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促進文明行為,根據《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要求,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聘用,需提交相關文件、證書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分人員出具的服務基層的證明和承諾書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2)繳費。報考人員在資格確認后,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微信或支付寶),并將《登封市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交至繳費處留存,方為報名成功。
(3)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未通過、未繳納筆試考務費(不含免繳費人員)或未在繳費處留存確認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
報考人員在繳費成功后,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按照系統提示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格式)。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教學技能測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教學技能測試成績×5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教學技能測試環節中出現同一崗位多個考場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對同一崗位的多個考場教學技能測試成績進行平衡。
1.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人數與擬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5:1,如果達不到5:1,經登封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取消的,退還該崗位考生所繳的筆試考務費。
(3)筆試的形式為閉卷,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滿分為100分。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理念以及擔任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
2.教學技能測試
(1)教學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參加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名單按照與擬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經批準擬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降為3:1的,教學技能測試開考比例降為2: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該環節。
(3)教學技能測試主要以試講、答辯方式考察考生的學科知識、思考分析問題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教學技能測試時因人員缺考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人員的教學技能測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考場使用同一套題本的教學技能測試人員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按進入體檢環節排名依次遞補。同等條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優先進入。如果按體檢比例確定的體檢人數,名額末位考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相同,教學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對末位考試成績并列考生加試一場教學技能測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四)考察
根據進入體檢環節排名和結果,按擬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婚姻狀況及有無違法違紀情況,并根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檢會〔2019〕5號)文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涉罪信息查詢。
(五)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報請市政府批準后,按相關程序辦理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未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2021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時未提供教師資格證,在正式辦理聘用手續之前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后,由市教育局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名單、筆試成績、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以及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招聘期間,考生需實時關注上述網站,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所有考生在招聘過程中,要認真遵守各項紀律,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方案由登封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技術咨詢電話:0371-63399389
政策咨詢電話:0371-62831802
紀檢監督電話:0371-62881995
附件:
登封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