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4.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惠安縣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研究后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方可開考。
(一)具體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
1.考試時間: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開始,考生應提前15分鐘到位。
2.考試地點:惠安職業中專學校
(二)面試
面試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評委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
面試成績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片斷教學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若片斷教學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生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5.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涉及選崗的崗位先由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經縣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務信息將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網站公告”欄目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4,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出入考點應配合做好健康掃碼工作,通過張貼碼主動掃碼。報考人員若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攜帶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方可進入考點。
(三)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安縣教育局和惠安縣委編辦共同組織,同時接受惠安縣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87382129。
(五)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泉州市惠安縣部分公立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二).doc
2.2021年泉州市惠安縣部分公立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二).pdf
惠安縣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