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復審工作在考試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3.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在國(境)外已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政治面貌證明材料;
5.應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實的科研成果及各類獲獎證書等相關佐證材料。
(二)考核方式
1.崗位編號1-20號崗位考核方式為試講和面試;崗位編號21號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試講和面試;崗位編號22-23號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1)試講。試講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核心課程內容,采用講課的方式進行。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崗位編號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筆試。筆試主要測試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在學校主頁網站“人才招聘”欄公布。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崗位編號21號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下一輪試講人選,崗位編號22-23號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下一輪面試人選。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下一輪人選。
(3)面試。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儀態舉止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4)崗位編號1-20號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崗位編號21號總成績=筆試成績×2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40%;崗位編號22-23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崗位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計劃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參加體檢或考察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
(三)學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及監督舉報電話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因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公示結束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聘用審批后,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應屆畢業生未能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7-83808030、83808027
聯系人:陳老師、孫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517-83808116
聯系人:季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舉報信箱:jjz@jseic.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05200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附件: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第二批)
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