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考試。網報時每名考生僅限報考1個崗位,要求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四)考試
1.考試地點: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2.考試時間:9月26—27日。
3.考試形式:采取筆試、說課和面試的形式進行,報考教師崗3的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
4.成績計算
筆試、說課、面試、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教師崗1和教師崗2:說課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教師崗3: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15%,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5%,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1)筆試
筆試時間為90分鐘,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教材,考生按公開招聘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說課、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報考人數未達到4人的考生直接進入說課、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
(2)說課和面試
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教學能力和教學水平等。說課和面試有一項未達到70分者,學校不予聘用。
(3)技能測試
報考教師崗3的人員,在說課和面試通過后還需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學校不予聘用。
(五)體檢、考察、公示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體檢合格的,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3.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在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六)聘用
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與在編人員同工同酬。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學校不予聘用。
聯系人:文老師
聯系電話:0795-3203209,13979507321。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