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形式將在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
5、核定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核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筆試、總成績分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總成績在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6、體檢
根據總成績以各學科聘用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依次遞補。
7、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人員。考核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組成資格復審小組,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要求審查報考者的檔案材料。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考核人員在一周內完成,依次遞補。
8、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9、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與高校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時,試用期為1年;有就業工作經歷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分配原則
根據考生報考的崗位、按照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選崗,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其他
1、在試用期間要參加新教師培訓,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
2、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考評勝任教師工作的,按期轉正,享受同等人員同等待遇。
3、新聘用人員服務期為5年。
六、組織紀律
聘用教師工作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大事,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積極穩妥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務必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如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2020年岫巖滿族自治縣招聘高中教師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岫巖滿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