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筆試計分辦法
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兩科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滿分為100分。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綜合分析,劃定筆試及格分數線。
6.筆試成績查詢。考生筆試成績、最低及格分數線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通過桓仁縣政府信息網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四)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夠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獲取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參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執行,上交《2020年桓仁滿族自治縣教師公開招聘“先上崗、后考證”考生個人承諾書》(附件4),報名登記表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及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桓仁政府信息網網站上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3.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網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要求。
4.面試規則:面試形式為說課和現場問答,根據學科特點設有技能展示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職業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試、筆試、筆試中教育學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時間、要求等將于面試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網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總成績的排序依次
遞補,面試成績不及格或未進入面試環節的,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復查報考資格。同時按照《關于印發<教職員工入職查詢辦法(試行)>的通知》(遼檢會字〔2019〕8號)要求,還將對考察人選進行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考察環節出現崗位空缺,根據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面試成績不及格或未進入面試環節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桓仁政府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縣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同類招聘崗位情況,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實行自主公開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試、筆試、筆試中《教育學》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8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相關待遇
新聘用人員經市人社局備案后落實編制,享受全額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必須參加市、縣業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后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師參加當年的職稱評審,根據《本溪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基本標準(試行)》(本人社[2016]119號)確定相應的崗位職務(職稱)。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延長半年試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啟動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新聘用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時間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學校任教滿5年后方可流動。嚴格服務期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借調服務期內的教師。
六、有關說明
1.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2.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9位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無關。
七、紀律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
2.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其他相關工作,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咨詢方式
(一)咨詢電話:024-48832966
(二)電話咨詢時段: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該公告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4.2020年桓仁滿族自治縣教師公開招聘“先上崗、后考證”考生個人承諾書.doc
桓仁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