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面試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面試環節中,專業技能測試為試講,分值100分,測試時間10分鐘;綜合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5分鐘。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簡章附件1。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根據本簡章附件1招聘崗位“考試類型”標注不同,分別執行以下規則:
(1)未組織筆試的崗位:
A類崗位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B類崗位考核總成績(即綜合考核成績)按《定向江津區的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實施辦法(試行)》(附件6)計算。
(2)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2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在面試中有任一項目缺考者,或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選崗和考察
體檢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招聘單位為2個及以上的崗位,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后,根據各自報考的崗位,以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招聘單位。若出現考核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上述確定體檢人選的辦法辦理。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政務公開-招考錄用”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上公示,公示時間均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3年)及以上。公費師范生(全科師范生)還應按照公費師范生(全科師范生)招生協議規定,自愿從事相關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滿規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關公費師范生(全科師范生)協議規定處理。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考核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江津區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023-47522709。
江津區教委:023-47545511、023-47264946
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江津區2020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