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考核項目
1.教齡加分。教齡10年加1分,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1分,(其中,對長期堅持偏遠地區任教的教師,給予加分傾斜:萬家學校、胡樂中小學、云梯小學、天湖學校、方塘學校的教師,教齡10年及以上的另加2分。凡不在上述學校崗位上服務的年限要扣除,不含按規定支教、交流到異校任教的年限)此項加分,限定10分。
2.年度考核加分。2017、2018、2019年度考核得分按一次優秀加0.5分,三個年度的得分累計作為年度考核總得分。
(二)業務考試項目
業務考試形式為筆試,筆試分學科專業知識、教材分析與處理能力兩部分各占50%,滿分100分。教材分別以我市現行初中、小學版本為準,初中、小學分科分卷命題。中小學綜合學科以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內容為主。
(三)選調成績計算
崗位考核項目得分加業務考試項目得分作為其最后錄用的總成績。近3年考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錄用總成績各扣5分:①請事假累計超過90天;②曠工超過7天的。
五、選調錄用辦法
1.錄用。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確定錄用人員。末位人員成績出現同分,依次按教齡長者、年齡長者、筆試總成績高者來確定。
2.公示。擬選調人員,在教體局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3.擇校。公示無異議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現場擇校,選調崗位依據選調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學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為保障教育教學的穩定性,選調人員為原借用或交流到城區學校的教師,若原所在的城區學校有缺額學科名額,將優先安排到原所在的城區學校。
4.調動。擇校后辦理調動手續。選調教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調回原單位。
擇校前,因下列情形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從該崗位參加考試人員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進行遞補。
①自動放棄的;②不符合選調條件的;③公示結果影響選調的;④其他導致空缺的情形。
確定為選調人員后棄權的,5年內不得參加本市選調。
六、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校務必及時將本通知內容告知全體教職工(含在外支教、借用或交流教職工),并安排專人做好申請選調教師的報名推薦,按時間節點做好選調工作。
2.被選調的教師,其職稱問題由職改部門按有關規定執行。
3.在選調工作中,凡發現學校和教師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
4.報名后,報名人員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5.本通知由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63-4013266(寧國市教體局)
紀檢監督:0563-4036631(寧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
1.寧國市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申請匯總表
2.寧國市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申請表
3.寧國市2020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考人數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