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為名校長、名師、名班主任和學科帶頭人的省級加2分,市級加1.5分,縣級加1分。
(2)近五年內(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參加由教育部門主辦的有學生參與的課堂教學比賽和教育部門舉辦的學生素質競賽指導獎,獲國家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5分,三等獎加2分;省級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8分,三等獎加1.6分;市級一等獎加1.6分,二等獎加1.4分,三等獎加1.2分;縣級一等獎加1.2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8分,若未設等級獎,那么第1名為一等獎,第2-3名為二等獎,第4-6名為三等獎。上述獲獎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為準。取最高級別獎加分,不重復加分,加滿5分為止。
2.履職加分
(1)在山區工作五年以上,現仍在營盤圩、淋洋、滁洲、戴家埔、高坪、揚芬工作的教師,第六年開始計算每年加1.6分;現仍在大汾、左安、湯湖、黃坑、衙前片工作的教師,第六年開始計算每年加1.2分;現仍在草林片、大坑、巾石、工作的教師,第六年開始計算每年加0.6分,加滿15分為止。新招聘的教師在五年服務期內如因特殊情況變動了工作單位的,按其合同所在鄉鎮的上述加分標準,服務期每少一年減同樣分數,且不保底。另外,目前在上述鄉鎮村小任教的每年再加0.8分,加滿5分為止,在其他鄉鎮村小任教的每年加0.2分,加滿3分為止。
(2)近五年內擔任學校行政和班主任加分:每學期0.5分(此兩項不重復加分),加滿5分為止。除以上四項加分外,其他獲獎均不加分。
(四)教育教學業務素質考核(30分)
四、選調程序(音樂、美術老師選調報名時間、程序見附件1)
1.凡符合條件者,由個人寫出申請經學校審核簽署意見后,于7月21日~22日到縣教體局人事股報名,報名者只能參加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崗位的選調,報名時需交下列材料:①半身同底1寸照片2張;②報名申請表;③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⑤榮譽稱號原件及復印件;⑥業務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⑦《教學成績審查表》(復印好每學期成績統計表,校長簽字、學校蓋章);⑧《獎勵加分認定表》。
2.原定于7月25日(因與中考閱卷工作時間有沖突,改為7月24日下午)進行文化考試,考試地點:泉江小學。
3.7月31日教育教學業務素質考核,地點:泉江小學。
4.8月6日~7日對參加選調教師教學成績進行審查、確定分數。
5.8月8日~12日進行成績公示。
6.公示無異議后,8月14日在教體局四樓會議室進行現場選崗(所有參加選調的教師均應到場,選崗現場遲到、未到和早退的自行負責,算自動放棄不予遞補)。選崗時間安排:小學語文8:00—9:30;小學數學9:30—11:00;小學英語11:00—12:00;初中各學科14:30—16:30。
7.各崗位教師選崗辦法。
(1)選調高中、初中、小學崗位的先分學科根據總崗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縣城學校和周邊學校組,在同一組別內采用當眾抽簽的辦法決定崗位,如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而出現空缺時,可在報考相應崗位名單中按總分排名依次遞補(凡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均應到達選崗現場,選崗現場遲到、未到和早退的自行負責,算自動放棄不予遞補)。
(2)如果縣城周邊超編中小學校的教師選調進城成功,則采取進二補一的辦法為縣城周邊初中學校增補教師,如縣城周邊初中某學校某學科有2位教師選調進城,那么,該校該學科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從參加該學科選調教師當中補充一名教師;如果縣城周邊缺編中小學校的教師選調進城成功(含博雅學校),再通過進一補一的辦法為縣城周邊中小學、博雅學校增補教師。
五、關于博雅學校選調教師進城區學校的辦法
1.縣教體局確定博雅學校擇優選調進城區學校指標辦法:當年縣城學校選調教師指標總數÷當年報名參加縣城學校選調教師總數×當年博雅學校符合條件且申請調入縣城學校的教師總數。
2.2020年以前進入博雅學校,且服務期滿五年要求進縣城學校任教的教師,參加全縣選調教師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3.博雅學校根據學校情況制定考核方案,方案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報縣教體局備案同意。博雅學校對申報調入城區學校教師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根據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單報教體局。學校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70%。
4.根據指標按總分從高到底由局選調至城區缺編的學校任教。
5.沒有選調進縣城學校任教的教師可與博雅學校續約,不愿意續約或被博雅學校正常解聘的,按《創辦遂川縣博雅學校合同書》之規定“由甲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排回原類別的學校工作”。
六、有關要求
1.各校接到通知后,應迅速將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
2.選調指標為4人及以下的學科,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數應達選調指標的2倍及以上,選調指標為5人及以上的學科,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數應達選調指標的1.5倍及以上,達到比例足額錄取,達不到比例相應核減選調指標,報名人數少于2人的學科,取消該學科選調。
3.各校對參加選調教師的培訓任務完成情況、年度考核與師德師風考核情況、擔任班主任工作情況、教學成績和獎勵加分要進行如實核查。學校對每位教師上報的成績和獎勵加分要在校園內張榜公布,應指定分管教務工作的主任負責,校長親自把關,審核人和校長均要簽名負責。如因工作調動的教師,應到原工作單位核查教學成績和獎勵加分,由原單位校長審核把關,對虛報、假報教學成績和獎勵加分者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涉事人員全縣通報且該選調教師三年內不能參與教師選調。
4.根據現行職稱政策,變動了工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含本次選調人員),在聘任期內保留其原聘任崗位待遇不變,崗位職數予以單列(即不占現聘等級崗位職數);聘任期滿后不再續聘,應在新單位核準的崗位數內重新進行崗位競聘,競聘成功者辦理續聘手續,未競聘上的,低聘到原聘等級的下一個等級崗位。
附件:
1.音美教師選調方法
2.幼兒園教師選調方法
3.遂川縣少兒體校教練員選調方法
4.遂川縣財務崗選調方法
5.遂川縣2020年中小學教師選調報名申請表
6.遂川縣2020年選調中小學教師教學成績審核表
7.遂川縣2020年選調中小學教師獎勵加分認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