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每科滿分為100分,《綜合知識》(或學前教育綜合知識》)占40%,《崗位專業知識》占6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含政策性加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考試成績加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政策規定予以加分。上述人員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利辛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地址:縣城港口北路,原縣電教中心)辦理申請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利辛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補辦。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10日內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六)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體檢考察人員,該名單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現場資格復審人選依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再相同的,以學歷高低排序。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凡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雖通過資格審查,但與規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皖人發〔2002〕77號文件處理,停考三年。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編號(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http://ntce.neea.edu.cn/),同時提供“本人在試用期內取得與崗位要求一致的教師資格。如一年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同意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書面承諾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利辛縣教育局、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具體體檢與考察相關事宜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欄》提前公告。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須有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2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考察工作結束后,由縣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的函》、《2020年利辛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利辛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申請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人事代理人員及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考察材料、資格復審材料等,報送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八)公示與聘用
按照規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利辛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欄》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據人社部等七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用人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利辛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
1.利辛縣教育局:0558-8800222;
2.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8-8812151;
3.利辛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組:0558-8702666;
4.利辛縣紀委監委駐財政局紀檢組:0558-8809913;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特此公告
附:
1.利辛縣2020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課教師招聘崗位表.xls
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利辛縣委編制辦公室
利辛縣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