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20年7月17日到陸良縣教育體育局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陸良現行幼兒園、小學教材涉及到的相關知識。
3、筆試科目設置
筆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四個科目,總分為150分。
4、筆試時間: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
5、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五)考核和體檢
1、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選調崗位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選調計劃數的,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再相同,則以第一學歷是師范類畢業生優先,若還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2、考核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確定3人以上的人員組成考核小組。通過到考核對象所在學校進行個別談話、實地考核、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
3、體檢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時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體檢等結果及時公開。
4、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體檢資格而造成的空缺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中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前面所述優先辦法執行),只遞補一次,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考生須按規定向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提交《陸良縣2020年公開選調教師放棄考核、體檢申請表》,否則按違反紀律處理。
因考核、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
因自愿放棄擬選調資格或因有問題不予調動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并縮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
八、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邀請陸良縣紀檢監察部門駐陸良縣教育體育局、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程監督,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報名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三年內禁止參加陸良縣行政區域內的選調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本方案陸良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0874-6222912
監督電話:駐陸良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0874—6213572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6082337
附表1:《陸良縣2020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表2:《陸良縣2020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陸良縣教育體育局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附表1
陸良縣2020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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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崗位 |
人數 |
條件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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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工齡 |
學歷 |
學歷性質 |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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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良縣城區幼兒園 |
10 |
40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
2015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國民教育 |
持有幼兒園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的現任幼兒園教師或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但未在幼兒園任教的教師。 |
根據受聘學校崗位空缺情況進行聘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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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樞鎮中心學校所屬小學 |
小學語文 |
20 |
40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
2015年及以前參加工作 |
專科及以上 |
國民教育 |
1、持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A.如是現任小學教師,須參加過縣級課賽或獲得縣教育體育局及以上部門表彰(不含論文獎); B.現任初中教師報考可不要相關表彰。 | |
|
小學數學 |
10 | |||||||
附表2
陸良縣2020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報考崗位名稱: 報名序號(工作人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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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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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貫 |
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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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參工 時間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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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 及職務 |
任現職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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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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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教學科 |
獲得 最高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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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畢業班工作工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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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經歷 及工 作業 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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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諾及簽名 |
本人承諾: 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照片、假證書;保證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計劃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考生簽字: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