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資格復審及其他。7個體音美教師崗位在筆試前,由招聘單位和市教育局組織對筆試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筆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筆試資格復審。筆試入圍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筆試。筆試人選出現缺額的體音美教師崗位,按該崗位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筆試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告。
其它29個崗位在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和市教育局組織對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告。
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面試時間地點。招聘單位通過發公告、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5)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6)除體音美教師崗位外的其它29個崗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3.綜合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7個體音美教師崗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其它29個崗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網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稱職)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該類人員在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加分計算公式為:(百分制筆試成績+5分)×40%=筆試總成績。服務期滿2年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項目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其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于7月15日之前報市教育局2013辦公室落實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政策優惠加分申請表》(附件3),申請方法和相關要求詳見《報考指南》(附件2)。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告。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宜昌市城區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廉潔自律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3.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綜合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4.體檢、考察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考察結果及體檢情況等,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市教育局研究審定后,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網和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3.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招聘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高校畢業生需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時,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其它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3.本次專項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和筆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463801;舉報電話:0717-6443670,0717-6056364。
附件1: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報考指南..doc
附件4:宜昌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個人承諾書.docx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