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能力考試
(一)考試規定
1.考試主要采用筆試、面試(試講)和科研能力綜合評價的方式。其中,碩士研究生和講師的應聘者需參加筆試環節;博士研究生應聘者不需要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試講)環節。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百分制)×70%+科研成果評價成績,綜合成績作為最終確定聘用人選的依據。
2.筆試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按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試講)人員。
3.面試(試講)時間為6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其中,試講時間為45分鐘,提問15分鐘。面試(試講)分數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4.科研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對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間應聘者公開發表的學術期刊論文和報紙理論文章進行評定(評分標準見附件2)最高分為30分,超過30分的以最高分計。
(二)考試程序
1.筆試。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市委黨校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筆試成績將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我校(院)將組織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碩士研究生應聘者和資格初審直接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博士研究生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試講)環節。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3)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4)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理論文章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3.面試(試講)。由現場試講和提問兩個部分組成。面試(試講)分數現場書面通知。
4.成績公布。面試(試講)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我校(院)將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及有關情況。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5.受疫情影響,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試講)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我校(院)安排專人陪同擬招聘人員到指定的東莞市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我校(院)校委會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校(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和入編手續。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未能按時畢業并獲得學歷學位者不予聘用。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取得應聘資格的應聘者的學歷、學位、職稱均須進行鑒定、登記,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可追究法律責任。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關招聘事項、招聘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中共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http://dx.dg.gov.cn/)查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咨詢聯系電話:0769-88987769,盧老師。
附件:
1.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doc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