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試環節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報名人數與擬聘崗位數的5:1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報名人數與擬聘崗位數的3:1比例確定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
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因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可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1。凡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四舍五入)至面試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應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招聘的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且該考生各科成績應“達到60分”或“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門其他招聘崗位(其面試比例須不低于2:1)首輪應進入面試人選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最低分”。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后、綜合面試開展前進行,針對進入綜合面試環節人員開展,在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網站(www.cqcvc.com.cn)相應板塊公示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等情況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進入公示的面試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詳見附件7),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校長辦公會結合考生考試成績研究確定。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報名資格條件、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前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的次數由高校(或主管部門)認定。人選經考察合格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的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經考察發現的將取消其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需在體檢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需在面試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網站(www.cqcvc.com.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工作滿5年方能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49578588徐老師
3.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9578588徐老師鐘老師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登記表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6.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7.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