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評分:
a.評分由評委完成,評委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臨時從外縣(市)聘請;
b.評委根據應聘人員的現場答辯和試講量化評分,其中現場答辯占30分,試講占70分,總分為100分;
c.成績統計時,分別統計現場答辯成績和試講成績,去掉評委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它評委的平均分作為現場答辯成績和試講成績,再將每個考生的現場答辯成績和試講成績總和作為應聘人員的面試總成績。
5.開考最低比例:
招聘職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比例達1:3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將相應調減崗位職數。特殊崗位的招聘,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6.崗位招聘最低要求:
應聘人員現場答辯和試講量化得分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當某崗位所有應聘人員總成績都低于60分時,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資格復審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依次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試講成績高低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并對入闈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入闈體檢人員于2020年7月31日前須將畢業證書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提供到萬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未能提供者須出具相關有效證明,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體檢前兩天,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可按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原則依次遞補,但遞補人員總成績不能低于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體檢和考察
經過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2012]09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考察由萬安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后,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七)公示、聘用
經考察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至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合格后在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萬安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萬安縣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后由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新人新辦法,實行聘用制和社會保險制度,新聘人員試用期12個月,在單位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錄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四、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和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對招聘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五、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聯系電話:
0796-5839805(萬安縣人社局)
0796-5701290(萬安縣教體局)
3.監督電話:
0796-5701011(萬安縣紀委監委)
0796-5839855(萬安縣人社局)
六、本方案由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20年萬安縣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教師報名表.docx
萬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