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一)筆試
1.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2.免筆試對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取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不需要參加筆試,只需參加體檢,并經考核合格后即可優先錄用(若出現報名人數超過擬錄用人數的,則由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報名人數低于擬錄用人數,剩余崗位直接轉為該學科的招聘計劃數)。具體崗位見附件。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洛江區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2020年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或直接到洛江區教育局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開展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兩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材料的提供。現場資格復審時候需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打印)、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0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公辦在職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民辦在職教師應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現場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檔案調轉(由洛江區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負責)與查閱、計生和綜治情況調查,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報考者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按規定提供相關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錄用。
體檢、考核具體事宜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
八、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的“公告通知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合同教師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人事代理,實行公立學校合同制教師管理(試用期為一年)。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報考同一職位擬聘用的考生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應聘崗位。
合同制教師的相關待遇、合同簽訂、管理辦法等參照《泉州市洛江區公辦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泉洛教人〔2016〕33號)、《關于印發〈洛江區公辦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合同制教師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泉洛教人〔2018〕2號)執行。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相關信息。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在資格審查、體檢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生體檢合格后,不得擅自棄權。
3.根據《泉州市洛江區公辦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第一年試用期可允許申請參加高等院校研究生考試或編制內公辦教師考試。
4.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區教育系統紀委以及洛江區人社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6.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633310。
附件:2020年泉州市洛江區公辦學校合同制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下載:
泉州市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