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簽約、體檢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其中,中學學段的各學科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普高、職高、統招和定向的順序依次確認擬簽約對象。初中崗位和中小學崗位按照先統招后定向的順序確認。定向招聘崗位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次序由高分者優先選擇定向學校。
2、簽約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一個月內,由縣教育局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以綜合考核為主,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后,憑報到證、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獲獎榮譽證書與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畢業生)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報到時間2020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3、被聘用人員按規定須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和五年服務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20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限2020年12月31日前,非師范類限2022年12月31日前)的;
(4)見習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5)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發現新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6、擬聘用的師范類畢業生,獲大學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區學校。校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榮譽(需在大學四年期間至少獲得二次),并且測試成績優秀,城區有學科需求職位(如定向考生,應在定向學校服務滿五年后,可選擇回城區學校),可優先分配到城區中小學工作。
(六)待遇
按事業編制教師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28、6525968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寧海縣教育局
201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