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現場資格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公布現場資格審查名單時一并公布)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人選按1:3的面試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若某一招聘崗位現場資格審查人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資格審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往屆畢業生提供:(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3)畢業證;(4)《重慶市巴南區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2);(5)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應屆畢業生提供:(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重慶市巴南區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2);(5)普通話證書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現場資格審查原則上由本人參加,確有特殊情況的,經巴南區教委同意后方可委托參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1.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主要采取說課、本學科專業技能實作考核等方式進行。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面試方式為說課和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中說課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會計、烹飪、信息技術崗位的面試為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余崗位的面試為說課。
2.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試組其他進入體檢考生的面試最低成績的,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烹飪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
其余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成績公布等相應事項均在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也相同,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則以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其余學科則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兩項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名單在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考生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交巴南區教委政工科進行資格復審。
(三)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巴南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聯系電話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6233928
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6227003、66233928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66227003、66239580
(三)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巴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附件1:重慶市巴南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