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保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統一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0〕88號)規定,我省中小學教師實行全省統一招聘,根據文件精神,全省統一筆試之后的面試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為使面試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區教師招聘工作實際,特制定《袁州區2012年教師招聘面試方案》。
一、面試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同學科范圍統一,評委相對統一的原則;
3.堅持接受監督的原則,在區選調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堅持回避原則。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凡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5.堅持嚴謹、嚴肅保密的原則。用鐵的紀律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做好面試工作。
二、面試組織機構
1.建立考官隊伍。組建面試考官小組,每個小組由5-7名考官組成,其中主考官1名。
2.建立工作人員和監督員隊伍。每個面試考場設計分員、監督員,計時員各1名,候考室設工作人員1名,備課室設工作人員1名,候分室設工作人員1名,工作人員主要由區文教局、人社局、編辦派員擔任,監督員由區監察局派員擔任。
3.組建考務辦公室。從區文教局、人社局、監察局、編辦抽調人員組成考務辦公室,負責考務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面試形式及面試對象
1.面試形式:采用現場說課的形式進行。每位考生總的面試時間為10分鐘。
2.面試對象:①全省招聘人員以省考試中心的入闈名單為準。②2007年初中畢業生五年制與袁州區簽有委培合同的師范定向生和2009年高中畢業三年制與袁州區簽有委培合同的師范定向生。
四、面試程序
1.資格審查(復審)
時間:定于 8 月 7 日一天
地點:宜春八小
上交審查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準考證,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帶一寸近照兩張。已婚者需出示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的計生證明。
復審合格人員發面試準考證。
2.面試
時間:8 月 8 日
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體檢
時間: 8 月12 日
4.面試程序
(1)考生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帶好面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到達面試地點。面試的考生須7:10分前到達面試點進入侯考室,否則視為放棄面試。
(2)考生進入侯考室后,由監督員負責本考場考生當眾抽簽確定說課順序,由監督員填寫《面試抽簽表》(一式兩份),一份交侯考室工作人員,一份由監督員保管(考生抽簽號要保密,不得對外泄露)。待本考場全部面試完畢后,與評分表一道封存。面試前,計分、計時員將評分表一次分發給各考官。
(3)面試前30分鐘,第一位考生進入備課室,抽簽決定說課內容,備課室為備課考生每人提供一本教材及備課紙,考生備課完成后,教材不得帶出備課室。第一位考生備課10分鐘后,第二位考生進入備課室備課,依此類推。每名考生備課30分鐘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面試室,考生只能攜帶講稿進入面試室,考生進入面試室后板書說課課題后開始說課,說課結束后講稿上交備查。
(4)面試時間為10分鐘,由計時員控制時間,考生說課過程中,考官評分按測評要素評分,面試總分為100分,評分打整數。如考生說課時間達到10分鐘,主考官應立即宣布“時間到,停止說課”。監督員將說課完畢的考生引導到侯分室等侯宣布面試分數,同時將下一位考生引導到面試室。此過程中,計分員收集各考官已評分的評分表,在考官組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為該面試考生的面試得分。實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與此同時,計分員填寫《面試登分表》。
(5)當第二位考生面試結束,第三位考生面試開始前,監督員通知候分點工作人員將候分考生1即第1位面試考生引導進面試室,由主考官向候分考生宣布面試得分。隨后,考生離開考場。考場考生全部面試完后,計分員將原始評分表、個人得分表一同封存。
(6)《面試登分表》、《考生抽簽表》由監督人員收集后一并交考辦工作人員。最后由考務辦人員在監督員監督下計算出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同一崗位考生在不同專家評審小組面試時的成績修正方法:考生面試成績=考生所在面試小組得分×(同一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例如:筆試兩科總分200分,考生實際得分12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而考生實際得分為80分,則:考生最后總成績折合百分制成績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總成績并列且并列人數超過招聘名額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果面試成績又相同,則看筆試專業成績。
五、工作紀律及其它相關事項
1.各考官、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紀律觀念和責任感,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考場、不徇私情,確保公正、公平、高質量完成面試工作。
2.所有考官、工作人員、監督員都必須對試題絕對保密,不得對任何人泄露試題,面試前不得對考生泄露自己當考官的秘密,不得打招呼說情或接受說情。
3.所有面試考生必須服從面試考點的組織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抽簽、封閉,未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考生進入面試地點即進入封閉,封閉期間自覺交出一切通訊工具,由考點工作人員登記代為保管,面試完畢后領回,拒絕交出通訊工具者,以作弊論處,取消面試成績。考官及工作人員所攜帶的手機一律于面試前交指定人員保管。
5.考生進入考點后,必須服從管理,嚴禁一切違紀違規行為影響考試工作。
袁州區教師選調招聘領導小組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