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縣教科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第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具備取得報到證的證明)、教師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學歷認定書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在報名時現場領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各崗位從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任何環節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3、面試
面試由縣教科局制定實施方案,報請縣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1)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2)面試命題由縣招聘領導組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各崗位面試以無反饋教學方式(講課)進行,講課內容為各學段課程,教材的版本為我縣現使用教材。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專業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5人,由相關方面專家組成。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由外聘專家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字〔2005〕19號)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工作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在縣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縣教科局組織實施。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核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核方案由縣教科局負責制定,報請縣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曲沃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4、一經正式聘用,須在本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調離。
工作日咨詢電話:0357-4522176(曲沃縣教科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