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20日9:00~11:00。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3.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在“翁源縣教育信息網”和“翁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規定,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10分。
4.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分別設定為:音樂、美術、體育學科教師崗位為45分,其余學科高中(含中職學校)教師崗位為55分,初中教師崗位為53分,小學(含啟智學校)教師崗位50分,幼兒園教師崗位為45分。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選須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等在“翁源縣教育信息網”和“翁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未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遞補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在“翁源縣教育信息網”和“翁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翁源縣教育信息網”和“翁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專業技能和綜合能力測試。
3.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1.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2.現實表現情況: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提供;暫緩畢業生由檔案托管單位提供;已就業者由就業單位提供。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翁源縣教育信息網”和“翁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縣編辦、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教育系統服務五年。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1-2873961
監督電話:0751-2860879
3.《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翁源縣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